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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少华
日前,金沙洲19岁大学生遭贼抢劫,小学老师飞车截贼致一死两伤的新闻成为社会讨论的热点,司机是见义勇为还是过失伤人各有争议。昨日,司机身份曝光,他姓张,是一所小学的体育老师,曾多次获奖。其妻子接受本报独家专访时候表示,当时怀疑小女孩被强奸,第一反应是截住歹徒,“他见义勇为已不止一两次。”目前,警方对其是否见义勇为仍在调查及认定中。(据1月20日广州日报)
不出所料,这样的事情一从媒体披露出来,立刻就得到喝彩声一片。有人说,这样的抢劫犯撞死一个少一个。开车司机不仅没有任何过错,更是在见义勇为,为民除害。更有人甚至说,最好能将三个劫匪一块撞死,不仅为民除害了,更节省了大量的社会资源。网友这样的喝彩,社会这种同仇敌忾的呼声不能说不对,更可以理解。一些年轻人无所事事好逸恶劳,在城市里不是偷抢扒拿,就是欺凌妇孺,不仅闹的社会不安,更惹得人神共怒。在老百姓的心中,这样的人不仅死有余辜,更是早就该死了。这位体育教师开车追赶,甚至“就地处决”,不仅应该,甚至更是大快人心了。
但是面对这样的事实,我们不仅要保持必要的理性,更不能让道德牵住了法律的鼻子。众所周知,在我们的社会中除了经过法律,任何人和单位都没有权利剥夺一个人的生命,尽管这样的抢劫嫌疑人证据确凿,非常可恨,但要让其身陷囹圄甚至剥夺生命,仍然需要经过法律的审判。而如果未经法律审判就被“就地处置”了,仍然是违法的还应该受到法律的惩处的。
清楚了这一点也就能明白了这位体育老师见义勇为中的不足之处。三名劫匪拦路抢劫,这位司机见义勇为精神可嘉,但是在见义勇为中是不是就一定要开车相撞?开车相撞后果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可能会撞成一死两伤,也可能会三人全死。更有可能会伤及无辜。即便是现在的一死两伤,那名失去生命的劫匪是不是真的就该死?就是该死能就这样不进任何程序“立即执行”吗?
道理都明白,但对这样的行为还是喝彩。这就是我们用普通的道德观念牵住了法律的鼻子。而这样用道德牵着法律鼻子走的不仅大有人在,能够形成庞大的社会舆论干涉法律,甚至一些法律的执行者也会受到这种道德的严重影响,而影响的后果不仅是法律执行者的态度,更有可能影响到法律的公正。
在此之前,我们在“扶老”的问题上就有过教训,“彭宇案”迷惑了人们的意识,人们不仅相信彭宇是“冤枉”的,甚至此后只要有“扶老”者受到质疑被告上法庭,就一定认为被扶者是在倒打一耙,“扶老”者又受到了“冤枉”。以至于不少地方的警察碰到这样的案子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法律不能替代道德,道德更不能左右法律。更况且这起案件到现在还没有彻底调查清楚,体育老师到底是见义勇为故意相撞,还是在无意中成就了这样一桩义举?但是不管怎样法律的事情就交个法律办吧。道德不能干涉更不能先入为主牵住了法律的鼻子。(四川新闻网太阳鸟时评)
(来源:四川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