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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茂名维权公务员被砍案6人获刑 判赔45000元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23日 06:5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京华时报网络版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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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茂名维权公务员被砍案6人获刑

  并赔偿医药费、精神损失费等45000元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广东省茂名市政法部门透露,写遗书维权的茂名市外事侨务局的科级公务员朱国瑜被砍伤一案已于1月17日宣判,李某杰、黄某、陆某当等6名行凶者犯故意伤害罪,分别被判处两年八个月至两年不等的刑期。此外,6名行凶者还被判共同赔偿朱国瑜医药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费用共计45000余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5月份,被告人李某杰欲向高州市金瑞房地产公司承包工程,得知被害人朱国瑜在互联网告状一事致该公司无法开工,被告人李某杰纠集被告人陆某当、陈某波密谋教训朱国瑜,由李某杰付钱,陆某当准备作案工具,并找来黄某勇、黄某、黄亚龙三人帮忙教训朱国瑜。之后,李某杰与陈某波等6人多次驾车到茂名市区跟踪朱国瑜,了解他的活动规律,寻找作案时机。

  2011年7月16日,李某杰召集其他5名同犯一起驾车从高州到位于茂名市的朱国瑜家附近伺机动手。当天22时许,朱国瑜驾车回到该处,在此守候的6名罪犯冲上去当街持刀砍伤朱国瑜,随后逃离。事后,李某杰支付给黄某勇、黄某和黄亚龙三人各1000元报酬。经法医鉴定,朱国瑜多处被刀砍伤并右尺骨骨折,属轻伤。5天后,6名行凶者被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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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务员写遗书为母申冤

  2010年5月1日下午,朱国瑜母亲在与开发商纠纷中受伤,一个月后不治身亡。与朱母发生冲突的3名开发商均是高州市原政府公职人员。此后朱国瑜持续信访,并于2011年1月11日在博客上公布遗书维权,为母申冤。7月16日晚,朱国瑜在家门口的大街上遭数名男子追砍。之后,朱国瑜并未妥协,他继续在网络上公布茂名官场贪腐线索,意图引起新闻媒体及上级党政领导的关注,挖出当地黑恶势力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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