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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长火烧乡政府,推平案发现场何必如此着急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22日 20:2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华声在线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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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5日下午,发生在河北省承德县刘杖子乡的北台村村委会主任持刀刺伤乡长书记、放火焚烧乡政府办公用房案有了新的续集:昨日,乡政府的铁门紧锁,院内停留着两辆重型施工车辆,此前被放火烧毁的一排乡政府办公房,已被铲车推为平地。(1月19日新京报消息)

  村主任刺伤乡长、书记?巴结还来不及,下级对上级怎么竟动起了刀子?这位村主任精神有问题?今天承德警方公布的最新消息是这位村长已被以故意杀人、放火两项罪名依法逮捕,没说其有精神病。

  一个精神正常的村长为“到乡上报帐”芝麻大点事便对乡长、书记动杀心,且报销金额仅为1万多元,就企图烧毁乡镇府,这事说出来恐怕没有多少人会相信!但这样的事情就真实发生在现实当中。

  任何“今古传奇”均事出有因。据报道,此案表象是村长到乡上报帐,但潜在原因有二:一为村班子素来“不和”,矛盾由来已久,导致村长为集体事的花销不能及时报帐;二是据村长四弟高井银讲,大约在2011年七八月,因为山林承包问题,高曾带领村民告状。时任乡长、现为乡党委书记的王君曾找高井合,让高走司法途径解决问题,并说打官司费用啥的,村里可以报销,可后来官司打输了就没给报。这两件诱发因素,一为“官场”勾心斗角,二为领导说话不算数,下级蒙受了经济损失!这些“丑陋”的事情能不能让一个不懂规则的正常人情绪失控?或者还有其它不便公开的隐情?一般人就不得而知了!

  这只是一件典型的个案,但它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一些地方乡村干部素质不高的问题。这位高村长要是不当村官,肯定不会犯这样荒唐的杀人放火大罪!媒体报道的一些地方基层村干部选举中存在“贿选”,存在“强取豪夺”的不正之风,存在有历史问题的“村霸”横行乡里的情况,确确实实客观存在,只是我们敢不敢承认罢了!而县乡干部管理村干部,是不是真的从基层民主、从农村发展、富裕和稳定的角度认真地去管理?或者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传染”和“助长”了一些官场“歪风”?这些基层人民群众最为清楚!

  但不管怎样,笔者想,这件以下犯上的事情绝对不会是“窦娥冤”,因为犯罪行为系村长自己亲手完成,他咎由自取,一切罪责和苦酒只有自己“痛饮”了!但我们是不是也应当反省一下此案发生的真正动因!是谁让一个正常的村民失去理智,以至于走上严重刑事犯罪道路?!难道我们的有关领导就只是受害者,就没有一点责任?!

  事发才几天,侦查期也未满,为什么便着急地推平了案发现场?除了“多名疑犯家属表示不解”,我们“局外人”似乎也有点想不通!难道我们就不怕群众说三道四?官方解释是:首先,警方已于第一时间取到足够的证据;其次,案发现场特殊,乡政府属基层政府所在地,代表一级政府,须尽快重建,恢复秩序,所以推了!在这样的一起轰动事件上,采取这样简单快速、操之过急的“策略”,恐怕是不能令人信服的!在正义的审判未完结时,千万不要给群众以“毁灭”证据的口舌!毕竟,这件事的“恶劣影响”不小!

  这样的恢复重建的“深圳速度”为什么不用在地震、泥石流等重大自然灾害上,而是用在一起刑事案件上?!让人真的想不通。推平案发现场,能抹去这件刑案留给人们的“阴影”吗?我想不能,法治社会的任何程序“疏忽”只会加重公众的质疑和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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