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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线嘉兴频道讯(通讯员 海薇、海飞)春节将至,而耐不住寂寞的罗某却在此时出了事。今天上午记者从海宁法院获悉,现年50岁的罗某因酒后驾驶已被海宁检察院以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目前,他已被海宁市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罗某,云南人,一直在海宁做油漆工。2012年1月16日,罗某在自己的租房内休息,因为百无聊赖,便一人喝起了小酒,先后喝了一瓶黄酒以及半斤34度的白酒。酒足饭饱之后,罗某想起包工头还没给自己工钱,于是便出发讨工钱了。
公诉机关指控,当天17时10分许,罗某饮酒后,无证驾驶摩托车,在海宁市一十字路口,与前方正在等候的五辆轿车分别发生碰撞。经检测,被告人罗某血液中乙醇成分含量为1.62毫克/毫升。
据悉,本案将于农历二十八上午开庭审理。罗某很可能将在狱中度过龙年春节。
承办法官提醒广大民众:“春节前后,饮酒机会可能增多,这就更要求司机朋友一定要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不能抱有侥幸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