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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宁国警车肇事案2名死者家属各获赔50多万元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22日 12:0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Xinhua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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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赔偿赔偿的钱大多数由保险公司出;是否公车私用还待调查

  1月12日晚,(安徽)宁国市林业局森林公安分局两名执法人员,驾驶载有烟花爆竹的警车占道超车时,致使一辆摩托车上的两名小伙死亡。昨天,记者了解到,事故原因已经查明,警车驾驶员刘斌负交通事故全部责任,每名死者家属将获赔50多万。

  昨天,记者在该起事故的认定书上看到,宣城市交警部门确定此次事故中,刘斌当时开着警车沿着S104线从宣城往宁国方向行驶,行驶至水东镇路段时,超越前方货车的过程中,驶入对面车道,遇到迎面驶来的彭仁义驾驶的二轮摩托车(车后载着唐义勇)。

  刘斌当时避让不及,两车交会碰撞,造成摩托车上的彭仁义和唐义勇受伤,2人经医院抢救无效当日死亡。刘斌承担该起事故全部责任,彭仁义和唐义勇无责任。

  昨天上午,唐义勇的父亲唐礼友告诉记者,事故发生时,他还在上海,得知儿子不幸消息后,连夜赶回了家。唐礼友说,儿子去年才结婚,事故发生时,刚出生的小孙女的满月酒还没办,没想到儿子就遇到了车祸。

  据了解,宁国市林业局已成立事故善后处理领导组,1月18日与死者家属达成了初步赔偿协议,2名死者的家人都将获得50多万元的赔偿。

  “警车之前办理了交强险,赔偿的钱大多数是保险公司赔的。”宁国市林业局办公室副主任汪国富说。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公众更关心的是肇事警车驾驶员是否存在公车私用,利用警车运送烟花爆竹?昨天上午,宁国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马文清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调查工作已接近尾声,春节前,会向外界通报调查结果,执法人员若涉及违法违纪问题,将会严肃追究责任,绝不姑息。(中安在线/新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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