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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砍伐树木 全市首例毁绿案件告结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21日 16:2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红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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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湘潭站1月19日讯(湘潭日报记者李斌通讯员陈文武)1月18日下午,因安装空调而擅自砍伐路旁树木的郭加杰被民警押上警车,至此,全市首例损毁城市绿化案件顺利告结,案件涉及的两名责任人分别得到了相应的处罚。

  2011年11月3日凌晨,郭加杰正加班加点地为岳塘区岳塘路上的西维咖啡(龙润鸿都宾馆)安装中央空调,但路旁三株大梧桐树阻碍了其施工,同时树枝内有几条高压线穿过,施工条件很不安全。为了赶工,他叫来几个工人,擅自将这三棵树砍掉。据了解,这三棵法国梧桐的树龄均在30年以上,树干直径在55到60厘米之间。同日早上8时许,市园林局的巡逻人员发现树木被砍后,立即向岳塘派出所报案。这一事件引起市领导高度重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亲鹏,市公安局局长刘建宽先后做出批示,要求彻查到底,严惩不怠。随后,岳塘派出所民警经过多方走访、取证,终于将案件顺利了结。

  1月18日,警方拿到拘捕令,将砍树的主要实施者郭加杰抓捕归案,并处以治安拘留3天。而另一名责任人李泽华被罚款5000元,并罚支付绿化赔偿款3万元。郭加杰说,在他农村老家,砍树根本没人管,他也不知道这是违法的,由于自己的法律意识不强,才酿成了今天的后果,希望他人引以为戒。李泽华表示,他对已经发生的事情很后悔,并通过本报向全市人民道歉,希望能取得市民的原谅,保证以后不再做毁绿、损绿的事情。

  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风景园林科科长熊志成说,公民有植树的义务,但是没有砍树的权力,现在我市出现了几起毁绿占绿的事件,主要有3种情况,一是商家对停车位的诉求,二是树木生长得茂盛从而遮蔽了商家招牌,三是一些人对风水的迷信。他呼吁市民从此次事件中汲取教训,不要随意毁坏城市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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