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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网1月19日消息:前两天,市民关先生的私家车,因油路故障“趴窝”了。只能打救援电话解决问题,但拖车一来,张口就要收500块钱。虽然有点心疼,但关先生还是交了钱。他希望有关部门能及时出台一个政策,让他能明白收费的标准。近日,南京市物价局、交通运输局和公安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道路、普通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的通知》,从2012年2月1日起试行,今后车辆救援不能“乱”收费了。
最低收费标准为10公里200元
“由于部分企业车辆救援收费不规范,造成天价拖车费事件屡见不鲜。而拖车费,一直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南京市物价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说,此次出台的“车辆救援收费通知”,明确了普通公路、城市道路车辆救援服务工作,由社会救援机构提供。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严格监管“天价”拖车费。
该负责人介绍说,对面广量大的普通乘用车,也就是小轿车的救援服务收费,《通知》规定实行低收费政策,“起步价”为每车次施救基本公里(10公里)拖车费200元。
他解释说:对困境救援基本服务和吊车服务,之所以定下200元的“起步价”,主要考虑到用工成本及燃油价格的大幅度上涨,同时,救援机构需要购置大型专业设备,成本较大,我们根据成本构成和参照周边城市标准,制定了南京市车辆救援基本服务收费标准。
电动车、摩托车也可有偿救援
该负责人还介绍,不光是普通小车,就连电动车、摩托车也可以实行有偿救援。电动车、助力车收费标准为每次50元;摩托车收费标准为每次100元。
南京市物价局负责人说:要求实施车辆社会救援服务的作业车辆和收费场所,都必须将救援电话、投诉举报电话、联系人、单位地址,服务标准、服务规程,价格主管部门规定收费项目、标准进行统一公示。作业前,救援服务单位应向当事人明确告知所需的作业项目及收费标准,提供的清单与收费公示的内容必须一致。同时,明确事故车辆停放原则,按“就近、就便、就简、安全”,不得强行拖移车辆到指定的场所进行维修。
他说,物价举报投诉电话为12358;交通运输举报投诉电话为96196;公安举报投诉电话为122。如果市民遇到价格问题,都可以拨打电话进行反映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