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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网讯(新疆都市报记者缪彦彬 通讯员李泽江报道)婚姻法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和处理权。特别是夫妻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取得对方的同意。但是,兵团农六师奇台农场的郝有才却瞒着妻子王悦把价值20万元的商铺赠与了婚外同居情人李梅。王悦得知事情真相后,将郝有才和李梅告上了法庭,要求返还商铺产权。近日,奇台垦区法院对这起侵权案件进行了判决。
郝有才和王悦于2008年1月结婚,两人共同投资经营着承包的土地和两间商铺。两年后,郝有才感到夫妻生活过于平淡,希望在婚外寻求新的刺激。于是,他又找到了未婚的前女友李梅,并与之保持长期的同居关系。
在法庭上,郝有才称同居期间李梅曾多次以怀孕要生孩子、向邻里宣扬两人的同居关系等方式威胁他,向他要钱。为了保住夫妻关系和自己的其它财产,他才背着妻子将一间商铺赠与了李梅。2011年4月,郝有才将商铺过户给李梅时,双方约定以20万元的价格签订一份假的房屋买卖合同,实际以赠与方式送给李梅。
同年5月,王悦听郝有才说把一间商铺卖掉了,既没有理由,也拿不出卖房的钱来,因此觉得十分蹊跷。在她的百般追问下,郝有才将事实说了出来。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王悦将郝有才和李梅起诉到了法院。
庭审中,郝有才承认了全部事实。李梅辩称,她与郝有才相识并同居,并不知道其已婚,因此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应是有效合同,属善意第三人占有,而不是赠与。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郝有才与王悦有合法的夫妻关系,而郝有才与李梅是非法同居关系,两人同居时间较长,根据生活常理,李梅应该知道郝有才有配偶。另外,商铺是郝有才与王悦的共同财产,郝有才无权单独处分该房产,并且李梅在获得该房产后并未支付相应价款,因此买卖合同属于无效合同,郝有才赠与李梅的行为也属于无效。
法庭认为,实践中的非法同居关系大部分以金钱为基础。作为有配偶的一方往往需要支付相当数额的金钱或其它财产来达到同居目的,这就侵犯了合法夫妻关系的另一方,即无过错方。所以,为保护合法的夫妻关系及无过错方的权益,针对过错方以各种手段转移财产或无偿赠与他人的行为,应认定无效。最终,法院依法判令李梅于法律文书生效后30日内将房产退给郝有才和王悦。宣判后,双方均表示不再上诉。(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