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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德清是南京浦口江浦街道副主任,街道新合村党支部书记,因涉嫌在征地拆迁工作中,利用其父母名义,将两套无证房屋冒充有证房产,骗取了上百万元的拆迁补偿款,近日,因涉嫌贪污罪,他坐上了被告席。
1月16日上午,位于南京浦口法院内,迎来了大批公务人员,据知情人透露,由于李德清接受调查时属处级干部(副处级),因此他的案件由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审理,而在市区两级的协调下,在浦口法院开庭,“浦口区纪委将辖区内的各大街道公务人员邀来,接受廉政教育”。
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在2008年4月份时,李德清正值江浦街道新合村党支部书记,“当时滨江大道拆迁工作正在举行,李德清任拆迁工作小组副组长”。由于李德清搭建的房屋不具备合法产权,“也就是违建”,经过李德清的活动,将这两套无证房产以其父母的名义,“以虚假的产权资料冒充被拆迁房屋的补偿依据”,并且办理的相关证件。
公诉机关并未详细出示李德清的造假过程,“因为我协助政府从事征地拆迁工作,有职务上的便利”,最终,这两套无证房产成功的获得了109万余元的拆迁补偿款。
其后,纪委部门介入,李德清如实供述了自己的行为,其家属拿出120万元退赃。
对于庭上的指控,李德清和其代理律师均表示“无异议”,“作为一名党员,接受教育这么多年,在负责拆迁时,是我意志不够坚定”,在庭上的李德清说这话时,他抬头闭上了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