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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李贺
18日,记者从吉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自2011年5月1日施行醉驾入刑后,我省交警部门共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5545起,其中饮酒驾驶4347起,醉酒驾驶1198起。
据了解,2011年5月1日施行“醉驾入刑”后,我省交警部门加大了对酒后和醉酒驾驶机动车行为的处罚力度。
从2011年5月初开始,交警总队多次组织各地交警部门集中整治酒驾违法行为统一行动,将酒驾整治从城市向城乡接合部和县乡道路进行扩展,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逻相结合、多警种联合执法以及异地用警、交叉执法等方式,扩大勤务覆盖面。
此外,交警还在重点路口、路段、时段以及重点餐饮、娱乐场所周边道路定岗、定人、定责,加大查控力度。
自2011年5月1日至2012年1月10日,全省共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5545起,其中饮酒驾驶4347起,醉酒驾驶1198起。同时,宣判了一批醉酒驾驶性质恶劣以及造成严重后果的重点案件,极大地震慑了酒后驾驶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