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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讯 (记者/刘冠南通讯员/穗法宣)沉浮20年之后,有中国第一烂尾楼之称的“中诚广场”昨日开始进行第二阶段变卖款的分配工作。据广州市中院介绍,“中诚广场”系列执行案分配工作的第一阶段已经在2010年完成。
经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统一负责“中诚广场”系列执行案件。广州中院有关负责人介绍,在“中诚广场”系列案房屋分配工作基本完成的基础上,昨日开始进行第二阶段变卖款的分配工作,主要是对第一顺位债权中持有生效法律文书,进入执行程序并且不存在争议和无被扣留执行款的债权人进行的分配,共涉及105位债权人的117个债权,分配金额为2.382亿余元。
法院提供的资料显示,此次分配的债权金额构成包括:解除合同返还购房款、返还变卖款、AB座已经分房面积差、AB座债权人已选房面积差选择分房预留款、城建总涉诉楼层面积差预留款、债权人的抵押权人已选房面积差和广州金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为补交地价款,债权金额共计5.553亿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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