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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刘一心 通讯员李学梅报道 近日,广东省广州市公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内容。此次规划首次划定了广州的历史城区面积为20.39平方公里,核心保护区新建建筑不得超过12米。为了让其有效实施,广州将结合投融资制度改革,多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名城保护的资金保障机制。
据了解,广州旧城历史风貌主要形成于1949年以前,以此年代为界,保护范围由东濠涌―小北路―环市中路―环市西路―人民北路―流花路―广三铁路―珠江(珠江大桥东桥―海旁内街)―海旁内街―新民大街―革新路―梅园西路―工业大道北―南田路―江湾路―江湾大桥形成了一个封闭环状地区。此次规划第一次系统、明确地划定了历史城区范围,面积为20.39平方公里。
规划明确了历史城区内建筑高度的要求:核心保护范围的面积约为2.5平方公里,原则上新建建筑高度控制在12米以下(住宅不超过4层,办公不超过3层);建设控制地带的面积约为2.5平方公里,原则上新建建筑高度控制在18米以下(住宅不超过6层,办公不超过4层);环境协调区的面积约为15平方公里,原则上新建建筑高度宜控制在30米以下(住宅不超过10层,办公不超过7层)。既有建筑的高度可维持不变。对高度超过30米的已批未建的项目,进行核查研究后,提出分类处理原则,并按分类原则进行具体处理。
为了保障规划的有效实施,广州市政府将加大财政投入,结合投融资制度改革,多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名城保护的资金保障机制。制订和调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包括《广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修订、《广州市历史文化建筑和历史文化风貌区管理办法》等,作为法律依据在城市管理工作中严格执行。
此外,广州将加快规划建设南越王宫博物馆、南粤先贤馆一期建设工程,广东民间工艺博物馆(陈家祠)扩建工程,镇海楼保护和利用、十三行历史文化保护与利用工程,大小马站书院群复建保护与利用工程,三元里人民抗英斗争纪念馆改扩建工程, “三二九”起义指挥部旧址纪念馆扩建工程,辛亥革命纪念馆、孙中山大元帅府复建扩建工程等,保护好珍贵的历史文化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