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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讯 (记者方军、通讯员李潇潇)16日,记者从天门市物价局了解到,该市日前出台一项惠企新政,对1000多家小型、微型企业,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
此次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涉及工商、国税、地税、国土资源、质监、农业、林业等7个部门,主要包括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收取的企业注册登记费、税务部门收取的税务发票工本费、国土资源部门收取的土地登记费、质监部门收取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工本费、农业部门收取的农机监理费和新兽药审批费、林业部门收取的林权证工本费。免征期为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这是该市为进一步营造亲商、利商的“暖环境”,把天门建设成为全省发展软环境最优地区而出台的最新惠企新政,预计最少可为全市1000多家小型、微型企业减轻负担3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