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谁创新谁倒霉”企业面临生存困境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20日 05:5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法制网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王乃玲/画

  □一语中的

  赵志疆

  日前,在广东省两会上,广东省人大代表、网易CEO丁磊表示,创新能让消费者更满意,能有更大的市场份额,这是企业创新最原始的动机,但现在的问题是国家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太弱,“谁创新谁倒霉”(1月17日《南方都市报》)。

  企业技术创新需要人、财、物等方面的投入,而技术创新不仅过程复杂,其结果也具有不可预测性,这些因素使得企业技术创新具有较大的风险性。知识产权保护是推动经济增长和技术创新的动力,如果知识产权保护不力,不仅会使企业的知识产权这种无形资产造成流失,而且必然使首创者丧失其技术创新优势,以及继续开展技术创新的动力。这大概就是丁磊所说的“谁创新谁倒霉”。

  毋庸讳言,当下很多企业掌门人都抱怨“知识产权保护太难”,而这首先就体现在专利获得法律保护所需的时间过长。按照国家专利法规规定,新产品、新工艺或新材料发明3年以上才能受到法律保护。换句话说,在这长达3年的时间之内,创新成果实际上得不到任何法律保护,这也就为无数鱼目混珠者提供了窃取他人专利的机会。

  按照相关规定,申请专利必须要公开专利说明书。而专利说明一经公布,专利发明的思路以及技术特征就都已公开,专利批准又是需要长时间等待的。这样一来,专利在还未得到授权保护的时候,就很可能已被侵权。专利授权时间过长以及公开专利说明中潜在的危险,使得盗窃专利技术的速度往往要比申请专利保护的速度快得多。因此,创新者很容易陷入这样的窘境――不申请专利,知识产权得不到保护;申请了专利,知识产权也难得到保护。

  更为重要的是,相对于窃取专利所获得巨额利润,侵权者所付出的违法成本明显过于低廉。巨额的利润回报以及低廉的违法成本,使得许多企业不愿意投入资金自主研发,而是想方设法窃取他人的专利从中牟利,甚至是以此为“优势”对专利拥有者展开“价格大战”。这不仅扰乱了市场秩序,而且也很容易把发明者及其企业置于死地。

  “谁创新谁倒霉”的背景下,企业难免近乎本能地回避创新风险,最大限度地压榨现有技术手段的含金量,随之而来的是大规模相互克隆。“山寨”流行的市场看起来热火朝天,但核心技术的命门却牢牢掌控在跨国公司巨头手中,由此很难摆脱“廉价劳动力市场”这个尴尬的帽子。摊薄了技术创新成本之后,国内企业竞争大多集中于生产经营成本的低层次内容,创新动力丧失的结果是整个行业在国际竞争中处于劣势。资料显示,我国生产黑白显像管早于韩国5至6年,彩管几乎与韩国同时从日本引进,如今韩国液晶显示屏技术已接近或超过了日本和技术发源地美国。而国产企业依旧很难走出“引进、落后、再引进、再落后”的误区。

  林肯曾说,“专利制度是在天才的创造火焰中添加了利益这种燃料”。现实的情况是,“利益这种燃料”大多为侵权者所窃取,如此一来,“天才的创造火焰”到底能维持多久?委实是个疑问。技术创新是企业发展、经济腾飞的原动力,鼓励企业创新要看社会能够提供什么样的生存环境,而这首先应从破解“谁创新谁倒霉”的魔咒开始。

热词:

  • 企业技术创新
  • 谁创新谁倒霉
  • 创新成果
  • 企业创新
  • 生存困境
  • 优势
  • 申请专利
  • 企业发展
  • 价格大战
  • 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