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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讯 记者丁国锋 通讯员沈宫轩 1月17日,江苏公安机关在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将在大陆犯罪被判刑已刑满释放的台湾通缉犯刘俊亨移交台湾警方,再次彰显两岸警方共同打击犯罪的决心,以保障两岸人民权益,维护两岸交流交往秩序。
据了解,刘俊亨在台湾因涉嫌诈欺罪被通缉,2009年4月10日经香港潜逃至大陆藏匿。2010年9月,刘俊亨在南京参与电信诈骗犯罪被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抓获。2011年8月15日南京市鼓楼区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刘俊亨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服刑期间,因刘能反省其犯罪行为,遵守监所规章制度,监管机关根据其服刑情况和悔改表现,依法予以减刑并提前释放。根据《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相关规定,江苏警方在刘俊亨服刑期满后将其遣返回台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