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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付“老赖”要“用刑”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19日 19:1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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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广东省、广州市两会期间,邓建国可算是一个另类“红人”,其受关注的原因却有点“难以启齿”:作为打击“老赖”的典型案例,他不仅上了广州市的法院工作报告,还被广东省法院工作报告“点名”。近日,记者获悉,“老赖”邓建国终于归还债主225万元,双方和解。

  @爸爸头大:此事可谓三大欢喜,法院树立了反面典型,给其他欠债不还的“老赖”敲响了警钟;债主讨回了钱,可以过个安稳年;而邓建国虽然破了财,却更加出名了,对于这些名人,知名度可就是利润哪。

  @沉浮挣扎:再不还刑法伺候了……

  @酒肉闲人:对付“老赖”,就得上升到刑法高度才好!

  @香蕉×萝卜×橙:有一个成语叫杀鸡儆猴。

  @幸运可爱猴子:干得好!希望加大力度、广度、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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