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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公报说,要健全网上舆论引导机制,发挥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在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2012年1月11日《人民网》)。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网络反腐、网络监督已成为畅达民意、维护权益、鞭挞腐败便捷而有效的手段。然而,由于缺乏系统的法律支撑,网络反腐、网络监督中出现的问题也比较多,比如,有些网络举报人遭打击报复、某些居心叵测的不法分子恶意造谣诽谤他人、一些网民不负责任的乱发议论,等等,使得网络反腐常常陷入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怪圈。如何才能既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网络反腐的积极性,又能有效地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我觉得,应该加强网络监督立法,营造网络反腐的良好环境。
应以法界定网络监督信息。我国网络监督目前还属于新生事物,除了缺乏完善的制度规范,在法律法规层面也处于空白状态。因此,应尽快明确网络监督的合法性,制定和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加以约束,使其转入法制轨道。比如,应科学界定知情权与隐私权、政务公开信息与保密信息、社会监督与造谣诽谤、言论自由与人身攻击的界限,合理界定非法信息的范围,将其与正常的网络监督区分开来,确保网络监督、网络反腐活动健康开展。
应建立网络监督责任追究机制。网络凭借其信息的共享性、沟通的快捷性及全民参与性,可以在短时间内迅速扩大信息的受众范围,引起人们共同关注,且不受约束,使得网络监督更容易产生强大的舆论压力,形成有力的舆论导向。但也常常会出现很多信息未得到证实便开始在网上泛滥,造成他人无谓的困扰,误导人们,影响社会稳定。因此,应建立网络监督责任追究机制,用制度规范网络行为,用法律法规来约束滥用网络监督、破坏网络监督的行为,对那些散布虚假信息的,依据情节轻重和危害程度,采取行政和法律手段进行管制或惩处,促使人们文明上网、文明监督、文明反腐,让网络反腐成为一块清新的空间。
应切实维护公民在网络监督中和合法权益。舆论监督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网络监督作为舆论监督重要的组成部分,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的保护网络举报人的法律,所以,一些举报人遭到打击报复的事情屡有发生。因此,既要防止由于网络舆论泛滥或他人恶意诽谤造成公民个人权益受到侵害,又要注意保护举报人,及不涉及职务行为及公众社会身份的个人隐私。对网络监督压制、打击、报复的行为,也应制定出台操作性比较的法规,予以遏制,旗帜鲜明地弘扬正气,铲除邪气,使人民群众愿意参与网络反腐,敢于投身网络反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