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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林靖 通讯员周元卿)用砖头冒充佳能相机骗钱,27岁的无业男子赵宇日前因诈骗罪,被海淀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8000元。
2010年8月6日,被告人赵宇伙同宋某在海淀区鼎好电子城等处,往佳能相机包装盒内装入砖头,冒充5台佳能5DMARK2型号相机,骗得了被害人佟先生货款共计11万余元。佟先生报案后,2011年3月20日被告人赵宇被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赵宇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赵宇认罪态度较好,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法院对其依法从轻处罚。J151
作者:林靖 周元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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