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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金其会报道:昨日上午,南昌县莲塘镇发生一起车祸并引发争执。车主张先生将一辆尚未上牌、未办理保险的宝马轿车借给朋友刘先生接送新娘时撞上护栏,车损在3万元左右。张先生认为借车人刘先生应该赔偿这笔损失,而刘先生则以为这辆新车办理了保险,车主即便是朋友,也不应该将没有办理保险的汽车出借。
12日,张先生刚从车行购买了一辆宝马轿车,车价在140多万元。昨日,其朋友刘先生称表弟结婚前来借车。碍于情面,张先生出借了宝马车,并叮嘱刘先生“千万不要出事”。
昨日上午10时,刘先生驾驶这辆宝马车在花店装扮完毕后,在行驶到莲塘镇澄湖西路莲塘一中附近时,因避让一辆电动车而撞上了路边护栏,宝马车前保险杠和一侧车灯受损。车主张先生闻讯急忙赶到现场,表明前两天是双休日,自己的车辆还没有办理上牌和保险手续。张先生电话咨询车行后,得知宝马车维修费用在3万元左右,于是要求刘先生支付这笔维修费。
对刘先生而言,借一次车就要赔上3万元左右的维修费,表示不理解,也没经济能力。双方闹翻后,车主张先生直接将婚车开回了家。刘先生则认为张先生不可理喻,他对记者说,以为这么贵的宝马车办理了保险等手续,换句话说,如果没有办理保险,即便是朋友关系,张先生也不应该将这辆宝马车出借。出于实际经济能力考虑,刘先生愿意赔偿5000元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