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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了解到,春节回家拼车互助联盟自1月5日启动以来,吸引了成千上万人前来寻找拼车搭子,车上有空位的车主希望能带同路人一起回去,买不到火车票的乘客则寻找能搭自己一程的老乡。截至昨天,仅上海就有超过3.7万人报名参与拼车互助联盟。(1月16日《新闻晨报》)
上海的情形,也是更多地方的缩影。尽管这次活动倡导的是互助精神,并非收费拼车,不涉及任何经济利益关系,然而却再次凸现了拼车的潜在市场。事实上,这个活动中的一些做法,比如以具有法律效力的程序来保障参与者的权益,在配对之前,对车主和乘客进行身份审核,然后是车主与乘客的双向选择,工作人员把配对信息告知双方后,让双方能通过电话、会面等亲自把握,进行决策;最后提醒双方出发前签订协议及购买保险,以此来保障各自权益等等,都可以移植到“市场化拼车”中。
不收费拼车也好,“市场化拼车”也罢,都是搭“顺风车”。尽管“市场化拼车”一直“擦黑”,却仍在一部分群体中扎根,其发展势头不可抵挡。拼车凸现的是市场需求:车主和搭车者,互惠互利。往大处说,也有利于节约社会资源。其实,拼车在国外早已司空见惯,被称为“汽车共享”。
在现有法规制度框架下,拼车没有生存空间。认定拼车非法很容易,但我们更关心的是,今天“合理不合法”的事,未必就要永远“合理不合法”。拼车确实有种种问题,但是拼车的种种“硬伤”,通过完善拼车保险制度,化解事故赔偿风险,加强行政引导等措施是可以化解或减少的。两利相较取其重,两弊相较取其轻。拼车之利显然远大于弊。今天迫切需要的是制度开亮一盏绿灯,让愿意拼车者可以名正言顺地先拼起来。这也是一个大胆尝试——连试都不让,遑论优劣?
与时俱进一词,早已耳熟能详。管理科学中有个名词叫管理进步,就是管理制度、管理体制、管理方式应该不断地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变化。随着建设节约型社会走向深入,过去的某些规章制度是否应该适度地做出调整?就有需求有市场的“顺风车”而言,既然屡禁难止,何不设规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