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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李丹丹报道 昨天,省审计厅发布了禄劝、昭阳、会泽、武定、峨山、元阳、丘北、墨江、勐腊、祥云、昌宁、梁河、永胜13个县(区)2009年至2010年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经审计,共查出违规金额7718.38万元,其中祥云、昌宁、勐腊、武定、梁河、会泽、丘北、元阳、永胜、禄劝、昭阳等11县(区)截留挪用财政支农专项资金922.3万元,并将其用于建房、购车、弥补行政经费以及其他非农项目支出。
审计发现,在支农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支农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挤占挪用、违规出借支农专项资金、自行改变项目计划和资金投向、未严格执行扶贫资金县级报账制,项目推进缓慢、建设项目管理薄弱,劳动力转移培训对象不符合要求、就业率低、虚报就业信息等问题。
对财政支农专项资金审计查出违规金额7718.38万元,管理和核算不规范金额2.52亿元等问题,13县(区)进行了积极整改。相关部门和单位在审计期间已自行纠正如挤占挪用、虚列支出、违规出借等问题,涉及金额1100.49万元。其他相关问题已全部按照审计决定和审计报告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