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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网衡水1月16日电(葛勇智 张东振)去年以来,武邑县纪委针对交通、水利、农业、电力、消防等部门在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问题(如封闭运行、内部循环、明招暗定、指定产品等),不断创新机制,实行“三权制衡”(即工程发包权、实施权、监督权三权主体分立、权力分立,互为制约、相互监督)工作机制,有效解决了一些部门既是建设发包方,又是施工者,还是监督者的问题,规范了建设行为,预防了腐败行为,确保建设质量和干部双安全。
制度先行。一是制定了三权制衡机制实施办法,确定三权主体、客体、职责以及三权监督的程序办法;二是制定了更加科学规范具体的招投标办法,使招投标工作更加公开公正,避免限制报名、明招暗定等问题的发生;三是制定了监督办法,确定质量监督、验收监督、纪律监督的主体、监督人员,明确职责、监督程序及处罚办法。积极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确保了制度的规范化、科学化、系统化,并具备较高的操作性。
摸清底数。县纪委抽调15名业务精通人员,组成三个小组,分别由主管副书记、常委、监察局副局长带队,通过走访群众、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填写报表等方式,到交通、水利、市政、农业、电力、消防、气象等部门充分搞好调研,摸清底数。同时,注意做好做通工作,统一了思想。共发放调查问卷2000份,走访群众800余人。
三步推开。第一步,选样板、试运行。在交通、水利两个部门各选1--2个项目,按制度规定选点试行;第二步,在试点项目运行过程中,针对问题研究完善制度办法,在交通、水利所有项目中推广,扩面试行;第三步,制度成熟健全后,在全县工程领域中全面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