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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网讯(新疆都市报记者李娜 通讯员杨璐昊报道)王先生好好停在路边的车被撞了,肇事车溜了,随着警方介入调查,又牵出了盗车案……
1月2日凌晨,乌鲁木齐市民王先生驾驶单位车回到位于乌鲁木齐市阿勒泰路机电市场附近的家,并将车停至路边。然而当日中午,王先生走到车边时惊呆了,车辆后备厢被严重撞毁。
王先生随即拨打了报警电话,很快新市区交警大队事故民警立即赶到事故现场。在现场,民警发现了一个“新A”的机动车号牌。
根据车牌号码,民警很快找到了车主,车主称,该车已在几个月前转手卖了。民警很快联系到了新车主艾先生,然而事情又出现了戏剧化的一幕——艾先生称这辆车竟在同日被盗了。
原来1月2日凌晨4时许,艾先生从团结路一朋友家出来后,发动了自己的现代轿车,由于车停了很长时间已经“凉透”了,他决定将车发动一会儿,等车热了再走。此时,他突然想起来,还有事情需暂时离开片刻。 “反正就在旁边,几分钟就出来了,这么晚了,路上也没啥人,干脆不锁车了。”艾先生说,随后,他未将车熄火也未拔车钥匙,跑进距自己的车仅十几米远的饭店内办事。5分钟后,他出来时竟发现车不见了。
“难道被交警拖走了?”他打电话到交警部门查询,确定未被拖走,这才意识到自己的车被别人偷了。
艾先生立即拨打报警电话报案,乌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受理了该案,并调取附近的监控资料,展开调查。
新市区交警大队事故民警速与乌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取得联系,证实了艾先生的话。民警立即对现代轿车的去向展开调查。巧合的是,一条报警信息将办案民警带至丢失的现代轿车前。
就在1月2日凌晨5时许,一名好心市民在阿勒泰路机电市场附近,亲眼目睹一辆现代轿车撞上了路边一辆轿车,撞完之后司机下车看了一眼就驾车跑了。
“我立即驾车追赶肇事车,大约追了几十米后,估计现代车上的司机发现我在追他,在一个小巷口处,他将车停下,人跑了,天太黑,他又跑进了小巷子,我就没敢再追,赶紧报了警。”好心市民向指挥中心反映。
指挥中心于当日立即安排执勤民警出警,并在好心市民反映的路段,找到了那辆肇事的现代轿车,并将其拖回大队停车场。经证实,这辆车正是艾先生丢失的车辆。
目前,新市区交警大队正对该案件展开进一步调查。公交分局正在追查盗车嫌疑人,犯罪嫌疑人到案后,除因盗窃要受到公安机关的刑事处罚外,交警部门还将对他的交通肇事逃逸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新市区交警大队事故中队中队长罗军告诉新疆都市报记者,进入冬季后,在热车过程中造成车辆丢失的事件时有发生。如车辆在丢失期间引发交通事故涉及到赔偿时,因车主对自己车辆未做好相应监管义务,因此,车主和盗车者都应当承担事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