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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多现金放车里被“买”走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17日 04:4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齐鲁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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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2110110消息(记者 岳茵茵 通讯员 郑龙君) 一电动车专卖店的老板王先生,将妹妹订婚的34000元现金随手放在一辆电动车的后备箱里。后来这车辆卖出去,才回想起钱也被人“买”走了。随后王先生报了警,民警帮其追回了损失。
 据办案民警介绍,13日下午,在梁山县大路口乡经营电动车专卖店的老板王先生,随手将妹妹订婚用的34000元现金放在了一辆电动车的后备箱里,接着又去忙手头上的事。
宋某来到店里,准备买一辆电动车。他左挑右选相中了这辆电动车。开锁检验时,宋某无意中发现了里面的现金。趁别人不注意,他迅速把钱揣进怀里,并表示要买这辆电动车。经与王先生讨价还价,最后以2050元成交。宋某翻开钱包说只有2000元,但王先生不卖。于是,宋某先预支付了2000元现金后,借口到信用社取钱,溜出店后,飞快地将偷出来的34000元现金藏匿到一柴禾垛里。佯装取出钱后,宋某又递给了王老板50元钱。办完了购车手续,宋某骑上这辆电动自行车就走。此时,王先生才想起搁放在那辆车后备货箱里的钱,高声大喊:“站住”。做贼心虚的宋某扔下电动自行车跑了,那34000元现金被其后来取走。
 没找到钱的王先生后悔得捶胸顿足,忽然又想起了买车人留下的家庭地址和电话号码,于是愤然向警方报警。梁山县公安局大路口派出所经过调查取证,掌握了宋某的行踪,在徐集派出所与网安大队的协助下,于14日夜间,在拳铺镇徐集村一网吧内,将宋某捉获。归案后,宋某对盗窃34000元现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宋某因涉嫌盗窃犯罪已被梁山县警方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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