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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服务大局举措务实 立足审判兴皖富民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17日 03:4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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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李忠好通讯员周瑞平)刚刚过去的2011年,安徽全省法院始终把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作为执法办案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紧紧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实验区建设等重大部署,不断强化司法保障和服务措施,多措并举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着力提升审判工作服务安徽转型发展、开放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的水平。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始终坚持聚焦全省中心工作,大力促进经济发展,经过广泛调研、深入论证,及时制定了《关于为“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指导意见》、《关于为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指导意见》,出台82条司法对接措施,着力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动性和针对性。

  安徽各级法院高度关注审判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注重延伸审判服务功能。面对风云变幻的2011年国内外金融形势,安徽高院专题召开司法审判服务金融发展座谈会,了解宏观金融形势,把握金融司法需求,提高服务金融健康发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派员授课等方式,以案释法,指导金融机构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及时制定审理医疗、房地产纠纷等案件的指导意见,规范自由裁量,统一裁判标准。针对涉及民生、争议多发、矛盾突出的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社会保障等热点难点问题,全省各级法院主动与行政机关沟通交流,共同破解行政执法和行政审判中的难题。《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后,为预防、减少和妥善化解房屋征收行政争议,安徽高院联合省政府法制办、省住建厅、国土资源厅及时召开房屋征收行政执法与行政诉讼疑难问题研讨会,对如何统一和规范房屋征收执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房屋征收行政争议,形成广泛共识,对多数问题统一了法律适用标准。为有效预防和妥善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安徽高院还与省政府法制办对建立诉与非诉相互衔接的行政争议化解机制的具体内容、措施进行了深入讨论、研究并达成共识,决定在全省法院和政府法制部门之间建立信息共享、学习交流、工作联动、建议反馈、应诉考评、日常联络等六项制度。

  新年伊始,安徽高院确定2012年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省第九次党代会确定的走出“六条新路”、打造“三个强省”的战略目标,更加注重服从服务大局,更加注重践行司法为民,更加注重维护社会稳定,更加注重加强队伍建设,更加注重夯实基层基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建设经济繁荣、生态良好、社会和谐、人民幸福的美好安徽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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