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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17日 03:2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天山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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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哈斯木·马木提检察长所作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对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2012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深入推进反恐严打斗争、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四项重点工作,强化法律监督,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检察工作水平,为实现自治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蒋天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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