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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江西省万安县人民法院1月6日颁布实施《关于错案问责的规定》,以通过完善制度加强问责,进一步促进法官公正廉洁执法,提升案件质量,维护司法公正。
《关于错案问责的规定》包括六部分内容,主要是针对目前万安法院审判中存在的问题,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基础,从错案认定、错案责任的划分、错案责任人的处罚、追究错案程序等方面进一步细化规定了错案问责制度。
该规定共15条,规定了错案问责要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教育与惩罚相结合、责任与处罚相适应、分清责任、区别对待的原则,并明确区分不同情形划定是否错案,规范了在不同情形下发生错案由承办人和负有审判管理职责的领导承担不同责任的规定。对错案责任人的处罚包括扣罚奖金、取消评先资格、对责任人纪律处分、追究刑事责任等。
该规定明确了错案追究的程序,规定由纪检监察室派专人跟踪案件从立案到执行所有环节的处理情况,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康宽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