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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讯 (记者崔逾瑜、陈屿、通讯员吴丹)13日,14名孝感农民工从武汉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和市公安局经侦处工作人员手中领到67610元工资款后,个个喜笑颜开。据悉,这是自去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将恶意欠薪入罪以来,武汉市首起将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行为移送公安机关的案件。
据农民工张文平称,去年6月14日,他们14名农民工受包工头刘某聘请,在武汉江南阿二酒店做装修,谈好大工140元/天,小工80-90元/天,工钱最后一并结算。10月,工程完工,刘某却不知去向,他们的工资没有着落。
农民工将事情向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反映。经监察支队调查,江南阿二酒店违反规定,将装修工程项目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包工头刘某,并将部分装修工程款18万元支付给刘,但刘未及时结清14名农民工的工资。根据刘某开出的工资欠条,共计67610元。按照相关规定,发包方应承担清偿被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责任,监察支队便向酒店下达责令改正决定书,要求该酒店垫付67610元。但该酒店以已将装修工程款支付给刘某为由,拒不承担工资清偿责任。
今年1月6日,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以江南阿二酒店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向市公安局经侦处移送该案件。案件移送后,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赵飞高度重视,作出要求立即依法处理的批示。经侦处迅速成立专班,全力开展取证和追薪工作,仅用半天时间就将67610元工资款全部追回,并于昨日全额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