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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湘潭站1月14日讯(湘潭晚报记者 李涛 通讯员 李妮妮)1月13日,唐某在看守所里收到了法院的一审判决书。通过调包送检样品,以次充好,原湘钢职工唐某伙同外人,干起了损公肥私的勾当。唐某因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一万元。
事发前,唐某是湘钢质量管理部燃料站制样员,主要负责领取供货方的原料制成样品,再送去检验。2010年10月,供货商刘某挂靠一家工贸公司向湘钢提供1027.84吨矿精,由于担心货物质量不过关,刘某便向唐某提出,如能帮其“调包”该批货物样品,使之顺利通过湘钢质检,便会给唐某一定的好处费。
最终,唐某没能挡住诱惑,按刘某所说偷偷调换了样品。事成之后,刘某按每吨货物20元的标准,一次性送给唐某好处费两万元。在随后的三个月里,刘某挂靠不同的公司向湘钢提供矿精和氧化铁皮,再和唐某串通偷换货物样品,并按标准付给唐某好处费。
然而纸终究包不住火,唐某最终罪行败露。法院审理查明,截至案发时,唐某一共作案七次,收受贿赂17.6万元,所得款项全部用于赌博、玩游戏和个人开支。
案发后,唐某积极悔罪,并退赔了部分赃款,最终获法院酌情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