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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逢月底赶集,辽宁省葫芦岛市建昌县玲珑塔镇白塔子村的六旬老人田玉文就会揣上一个特殊的存折,到镇上的储蓄所去查看“孝养基金”有没有到账。
说到这里,老人感到很自豪:“我儿子在消防支队工作,这是国家给我发工资啊。”田玉文的老伴已经去世,他唯一的儿子田德胜2007年大学毕业后,加入了消防部队。从那一年起,田德胜没有陪父亲过过一次春节。
中国有句俗语“忠孝不能两全”。消防官兵肩负保卫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任,每逢年节假日,他们依然要坚守岗位,因此往往会遇到为大家舍小家的选择,也难免会对家庭、对父母有所亏欠。
为弥补这份遗憾,葫芦岛市公安消防支队在全支队实施“孝养基金”,每月为官兵在家乡的父母发放补助,让老人安心,让官兵舒心。支队将党委、政府等部门发放的慰问金、奖励资金以及警官每月基本工资的10%统一管理,成立了“孝养基金”,每月按照警官基本工资20%的标准,存入他们父母的银行账户。
支队长赵前程表示,支队希望通过这个基金,推动警官不仅继承和发扬消防部队优良传统,还要继承孝亲敬老、明礼诚信等传统文化的精髓,这是建立“孝养基金”的出发点。
据介绍,通过“孝养基金”警官的父母每月可以领到300-500元不等的“孝养金”。从2010年8月实施这项制度以来,截至2011年11月份,平均每名警官的父母收到孝养基金近6000元。
支队多数警官老家都在农村,偏远地区家庭的年收入一般不过1万元,每个月400元左右的“工资”往往能解决家庭的大问题。支队警官和他们的家人都从中感受到了浓浓的暖意。
“孝养金”每月按时到账,也给了千里之外、牵挂儿女的父母一份小小的安慰。支队高新中队中队长梁良的家远在四川省中江县,他父亲在电话里用浓重的四川方言说:“每月收到这份孝养金,就像见到了自己的儿子回到身边一样,已经成了一种情感寄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