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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者 一日内即可获法律援助 不缴纳一分钱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16日 04:4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华龙网-重庆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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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龙网讯 (记者 张珺 实习生邓雅薪)为深入贯彻落实“民主法治十五条”,昨日,市司法局、市法律援助中心在新年到来时走进民心佳园公租房小区,现场接受小区市民的法律咨询和援助。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承诺,只要符合条件,市民申请一日内,即可获得援助律师的帮助,并且决不收群众一分钱。

  上午10点,市法律援助中心拉起“送法送温暖法律援助进万家”的横幅,律师们“摆摊”静候市民,这吸引了小区内许多住户前来咨询,63岁的杨阿姨就是其中之一。1998年,杨阿姨与前夫离婚,他们收养的女儿当时只有11岁,法院将她判给了经济能力较强的前夫。这几年,杨阿姨与女儿的联系慢慢变少,渐渐疏离,现在女儿大学毕业了,却连杨阿姨的电话也不接了,这让杨阿姨非常苦恼。法律援助中心律师陈军建议,杨阿姨要多加强和女儿的沟通,先尝试修复好母女关系,实在需要诉诸法律,他们会为杨阿姨提供法律援助。

  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因人身权、财产权被侵害,农民工追讨欠薪、要求社保待遇、请求工伤赔偿时,他们往往处于明显弱势的境地。法律援助机构将免费为他们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援助律师还会经常主动上门,走进社区开展现场法律咨询。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市民,他们将开通绿色通道,当日内完成法律援助审批手续,一日内指派律师,提高法律援助的效率,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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