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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铁路检察机关移交地方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16日 04:3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广西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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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太原1月13日电(记者/胡靖国 王宁)记者从太原市政法委获悉,山西省政府、山西省检察院与太原铁路局12日签订太原铁路检察机关移交协议,这是全国第一个铁路检察机关正式移交地方。

  山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检察院检察长王建明表示,太原铁路检察机关在全国率先实施属地化管理,纳入国家司法体系,山西此前曾成立专门机构全力推进此项改革。

  “这标志着我国铁路检察院管理体制改革进入实施阶段。”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姜建初说,铁路检察院是当年国家基于铁路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根据宪法和法律设立的专门法律监督机关。深化铁路检察管理体制改革,将铁路检察机关纳入国家司法管理体系,对于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铁路检察制度、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责任编辑:魏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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