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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债动粗构成非法拘禁罪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16日 02:5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重庆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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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晚报讯 昨日,因涉嫌非法拘禁罪,曾某在沙坪坝区法院受审。

  33岁的曾某,是湖北省恩施人,在当地经营电玩城,去年来重庆找刘某追债,一番殴打后将对方带上车,要求拿5万元作为赔偿。当天,刘某被警方解救,曾某的两名同伙落网。去年10月,曾某自首。

  昨日,检方认为曾某的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建议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到2年。该案没有当庭宣判。

  重庆晚报记者 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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