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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自己还是一名县委领导,今天,扑通倒地成了一名违纪违法的嫌疑人。”这是江苏省溧水县原县委副书记汤少波在被宣布“两规”接受调查时写下的一段很形象的话。记者翻看案件调查笔录,发现与一般的贪官相比,汤少波很有个性,别人能贪则贪,他却有自己的“三不收”原则:数额太大、关系不熟、看不顺眼的钱不收。(1月12日是《扬子晚报》)
汤少波“三不收”,不是“真不收”而是“真想收”。他对金钱的欲望,不逊于任何一个贪官,只是“对受礼受贿防范心理很重”,耍了个“小聪明”罢了。据查,2003年至2011年春节前,汤少波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收受4家公司和相关人员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77万元。
无独不有。媒体还报道了一个“真不收”的事。没钱过年、进城捡破烂的王长兴老汉,在楼下捡到6900元现金后,爬楼逐层寻找,终于找到了失主。当失主抽出一沓钱要表示感谢时,王老汉断然谢绝了。他说:“不是俺的钱,俺一分也不要。”王老汉家只有两间破旧瓦房,是全乡最穷农户之一,去年老母病故、老伴生病借债一万多块。按常人思维,他可将捡到的6900元钱据为己有,或欣然接受报酬,但他没有这样做。(1月12日《长江商报》)
王老汉捡破烂的手,被人们誉为“最干净的手”,反观汤少波的手,却是“肮脏的手”――收人钱财,替人消灾。人人都知汤少波有“三不收”的原则,于是,一些老板摸透了他的心理,送钱送物数额既不是太大,每次2、3万元,同时,还注意把送钱的事做得随意和淡化一些,尽量不让汤少波感到行贿的目的太明显。
清人张伯行说:“取一文,吾为人不值一文。”清正廉洁的好干部范匡夫说:“不拿是高尚的,拿了就是耻辱的。”人不可以无耻。我们看到,拾荒老汉“最干净的手”,俨然重重打在那些“取一文”和“收钱”人的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