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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讯 (记者/曹斯 实习生/何瑞琪)“郭美美事件”点燃了社会对慈善事业的关注和思考。在《广东省慈善事业条例(草案)》即将出台之际,省政协委员廖如建议,政府应积极培育草根慈善组织,并设立专项基金支持其发展。
“现在慈善组织产生是从上而下的。”在廖如看来,慈善组织更多应该来自民间,是自发自愿形成的,“比如,有新疆‘草根慈善家’之称的阿里木10年来用卖掉的30多万串羊肉串赚来的10余万元,先后资助了160多名贫困学生;而台湾的陈树菊是一名女菜贩,近20年来以自己卖菜的微薄收入向各类机构捐款达到1000万元新台币,帮助贫困失学儿童、孤儿院、图书馆建设等。”
去年,广东省创新社会组织管理体制,采取了允许多类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等措施,为全国社会管理工作再探新路。
廖如建议广东进一步出台扶持草根慈善组织发展政策,对草根慈善组织予以界定和规范管理,“比如予以税收优惠,给予办公场所的低租金等政策性扶持,加强财务、活动项目监管和评估等,此外,还要对维护社会稳定、慈善事业卓有成效的组织进行表彰。”同时政府设立专项基金,对草根慈善组织实施定期财政扶持政策,帮扶符合社会慈善发展需要的重点组织。
廖如还建议,广东要在大学里增设非营利专业、培养教师、开发教材、扩大招生,培养草根慈善组织管理人才,政府定期对草根组织管理人员、工作人员及志愿者进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