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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话语水平,决不是要八面玲珑,而是要补习政治常识、培养文化自觉,树立正确的角色意识和责任意识
“百姓是教好的,不是养好的,就像溺爱的孩子不可能是孝子,溺爱的百姓也可能比较刁民。”说这话的那位佛山市人大代表大概不会想到,寥寥数语几天来掀起轩然大波,绝大多数闻者都认为此言不妥。
从后续报道看,这位代表的本意,似乎是对一些地方“花钱买稳定”、一些事情“一闹就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现象不满,因而提出应由教育引导入手,从源头上化解极个别不合理的诉求。可惜的是,虽然反复进行解释,这位代表也没把这层意思说清楚,反而“难掩心中的愤怒”,认为媒体断章取义,曲解了自己的原意。
这不能不让人想到公众人物参政议政的话语水平问题。
从有关此事的舆论评价看,大多数人认为该代表“是在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表达了一个错误的理念”。平心而论,这样的批评堪称中肯。
首先是定位有偏。作为人大代表,在两会这样的政治场合,开诚布公宣示自己的观点,是法律和选民赋予的责任,不仅应该,而且必须。但这个责任,主要是以公正为旨归,代民众立言,为庶民谋福祉。用那样的语气说话,将百姓视作被“教养”的对象,首先就是自己的位置没有摆正。
其次是判断有失。不合理的诉求是否存在?“市民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被政府满足”的情况有没有?不能说没有。从人们的切身感受出发,这样的现象即使存在,也是个别的;与合理要求因各种原因暂未满足的情况相比,孰多孰少,众人心中自有公断。在这种情况下,发言时有必要厘清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否则不仅容易引发公众的逆反心理,还可能误导行政部门片面走“强硬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