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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家宝1月1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质量工作。会议认为,我国质量水平的提高仍然滞后于经济发展。提出完善企业质量档案和产品质量信用信息记录,建立质量失信“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1月12日《新京报》)
产品质量问题,就是坊间口头禅之“假冒伪劣”问题。假冒伪劣产品之肆无忌惮、横行霸道,已经许多年。虽然像“老鼠过街,人人喊打”,却“打”而不绝,打者似乎“屡战屡败”,被打者更像“屡败屡战”。当前困扰13亿人口的食品安全问题,说到底还是“假冒伪劣”问题。不过,食品安全问题,是性命攸关、火烧眉毛的“假冒伪劣”问题。产品质量过关了,“假冒伪劣”便销形匿迹了,食品安全问题也就迎刃而解。
要让产品质量过关,要想生产经营者不敢肆意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不仅需要“黑名单”,更要“白名单”。不但要监管部门严格监管、执法部门严厉打击,还要让消费者知道是谁在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不但需要国家通过法治渠道进行有力惩罚,而且需要兑现消费者的知情权,以便行使“用脚投票”的权利。把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黑名单”,同时变成“白名单”,这是国家对纳税人应尽的义务和责任。
“黑名单”是监管者所掌握的内部信息。如果“黑名单”不及时变成“白名单”――内部信息不能及时变成公众信息,那么,打击假冒伪劣产品能否有力、有效,便难以保证。譬如假冒伪劣产品的始作俑者,可能会心存侥幸,对几个关键人物进行公关,甚至引诱、行贿、寻租,以求过关,用很小的代价,免遭应得的处罚,保住巨大的非法利益。实际上,多年来打击假冒伪劣成效式微的原因之一,就与“黑名单”没有变成“白名单”有关。这样的教训值得汲取。
不但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而且群众的力量也是无穷的。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也需要依靠群众的力量。很有说服力的例子是,正因为王海等专业打假的行为,没有得到司法界的支持,才导致假冒伪劣成为“过街老鼠,打而不死”。如果司法界积极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认真支持“假一罚十”,这尽管尚不够严厉的条款,也足以让商界胆战心惊,不敢兜售假货。显然,一个王海得到支持,千万个王海就能汇聚成强大的野战军兵团。
如果“黑名单”始终是“黑名单”,广大群众不明就里,就会有劲使不上。如果“黑名单”及时变成“白名单”,公众力量就会聚集起来,“假冒伪劣”就会成为孤家寡人。所以总理要求建立质量失信“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包含了两件事情,一是建立“黑名单”,二是把“黑名单”变成“白名单”,这实在是点到了治理假冒伪劣工作的穴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