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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执法总队:15种交通“小错”可不予处罚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15日 03:5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东方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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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网1月13日消息:据《新闻晨报》报道,为优化执法环境,今年起市交通执法总队在原有从轻、减轻规定基础上,对涉及出租、公交、省际客运行业、15种情节轻微并可以及时纠正,没有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实施“首违预警”处理方式和“说理式”执法方式。

  今年1月1日起,市交通执法总队在原有从轻、减轻规定基础上,依据依法处罚和教育引导相结合原则,梳理出15种可不予处罚的轻微违法行为,对涉及出租、公交、省际客运行业、15种情节轻微并可以及时纠正,没有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实施“首违预警”处理方式和“说理式”执法方式,即由执法人员对首次违法者进行教育、规劝、促其整改、不予处罚。如出租车车身、车厢不整洁;未在规定位置放置服务卡或服务卡破损等。

  市交通执法总队常务副总队长蔡敬艳表示,交通执法将把主要的执法力量调配至交通运输市场的主要集散站点及交通违法行为频发的枢纽地区、重点路段,实施有针对性的重点管理;聚焦克隆车、黑车以及计价器作弊、拒载、绕道、出具假发票等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施以严格、严密的检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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