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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探索推进防止利益冲突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14日 20:5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手机看新闻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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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探索建立防止利益冲突制度,我市以“利益回避”和“离职后从业行为限制”为重点,率先在西城区启动试点工作。目前,已初步拟定“1+2+N”制度框架。

  一、成立专门机构,加强组织领导

  市纪委监察局领导高度重视试点工作,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叶青纯两次作出批示,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市预防腐败局局长张厚崑协调确定试点单位并牵头试点工作,市监察局副局长、市预防腐败局副局长宋兰刚主抓,西城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王力军任组长,市纪委监察局相关室(厅)、西城区纪委及区委组织部等单位参与,共同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一负责指导和推进试点工作,市纪委预防腐败三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

  二、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实施步骤

  按照“先试点后推广、先政策后法规”的总体思路和“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积极探索、扎实推进”的工作原则,及时制定试点工作方案,明确将试点任务划分为组织筹备、制度制定、运行实施、评估总结等四个阶段,初步计划到2012年底前完成试点工作,在此基础上适时向全市推开。

  三、开展调查研究,构建制度框架

  一是全面梳理现有法规制度。以《廉政准则》和《公务员法》为基础,对北京市、西城区近二十年来颁布实施的35项制度、400条规定进行梳理,形成了制度汇编。

  二是深入开展学习研讨和制度分析。集中到组织人事部门、司法部门、税务机关等单位开展专项调研,认真剖析近年来信访投诉和违纪违法案件所反映的利益冲突案例,并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多次听取北京大学、中国社科院等专家讲座,广泛学习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和国内外先进经验做法,为制度起草做准备。

  三是着力完善“1+2+N”制度框架。即一个指导性文件、两个专门性规定、N个配套性规章制度。一个指导性文件,即《国家工作人员防止利益冲突行为规范》;两个专门性规定,即针对利益回避和离职后从业行为限制等两项重点内容分别研究出台制度规定;N个配套性规章制度,即结合实际,重点围绕礼品礼金、财产申报、“一把手”监督等方面,探索建立若干个配套制度规定。同时,认真对照相关制度开展自查自纠和专项检查清理,做好试点工作的调整验证和总结评估。

  (据北京市纪委信息)

  (来源:国家预防腐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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