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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别化上调保证金和涨跌幅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14日 18:2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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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廖丰)昨天,上期所发布《关于做好2012年春节期间市场风险控制工作的通知》,1月22日至1月28日春节休市期间,上期所将对各品种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收取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进行调整。

  《通知》规定,自1月19日收盘结算时起,铝、黄金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7%调整为10%,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幅度限制由5%调整为6%;锌、铅、螺纹钢、线材和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8%调整为11%,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幅度限制由6%调整为7%;铜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9%调整为12%,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幅度限制由6%调整为7%;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13%调整为14%,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幅度限制由6%调整为7%。春节后再统一恢复至原有水平。同时,上期所将1月份相关合约的最后交易日调整为1月13日,交割日调整为1月16日、17日、18日、19日和20日。

  据了解,此次对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的调整,基本上能够涵盖休市期间外围市场相关品种的价格波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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