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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外编:天价工资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14日 16:2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千龙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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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为增强编辑部与评论员,以及评论员之间的互动和交流,千龙评论特设“编外编”栏目,每周聘请(或评论员自荐)两名时评作者担任“编外”编辑,向读者推荐优秀评论,并就当日新闻点题约稿。

  应聘“编外编”编辑,请推荐一篇优秀稿件,并附上简短的点评。附上百字自荐词和照片尤佳。对于优秀的编外编辑,本网将有适当奖励,“编外”编辑的约稿,千龙评论亦将优先采用(请在来稿中注明“编外编约稿”字样)。

  编外编:罗瑞明

  编辑推荐:“天价工资”事件算不算集体贪污

  推荐评语:作者评说:一般高收入都是隐性的,而深圳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这样将天价工资做到账面上。主任层级(处级)、科级及一般员工年均税前薪酬发放额分别为63.53万元、35.87万元和27.27万元,其中,最低22.93万元、最高74万元(中心主任)。这些收入从那来,审计署的调查证明,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的“天价工资”事件,本质上就是一起隐瞒国有资产、侵吞国有资产,并且编造谎言回避媒体和社会舆论监督的事件。国有资产本是全民所有,将公共财富用于单位员工的工资福利发放,这到底算不算是一种“集体贪污”? 让人遗憾的是,该丑闻中涉事领导竟然毫发无损,国有资产就这么被光明正大地“瓜分”。

  天价工资看似明的“明码标价”,人人有份,不是个人独吞,似乎不象贪污受贿那样性质那么严重,但是此单位管得是公产,将公共资产收入占为已有,而且数额巨大,这是什么行为?此种将财政大口袋的钱,放进自己小口袋,是明的侵吞国有资产,比起暗的贪污受贿更猖狂,可是责任人却丝毫无损,仅仅是把2008年改制后该中心主任从市财政领取的两万元薪水予以收回。

  为何不敢对此事进行处理,连最起码的悬殊过高的工资也不收回?是主管者早已默认允许,不便查,还是也在其中得了好处,担心引火烧身,对影响巨大的此事纵容不办,是一种护错还是护罪?此种视而不办,比起天价工资性质更为严重。此事不能就此了结,纪律监察部门应该介入,不然无法向国有资产的拥有者——公众交待。

  编辑约稿:铁道部订票电话每分钟额外收9毛钱

  约稿提示:在95105105电话订票系统开通前后,济南铁路局称电话订票通信运营商仅收取普通市话费。然而,拨打该电话订票,除了市话费外,还要收取每分钟0.9元的铁路信息费。律师称,铁路部门涉嫌侵权。资料显示95105105在部分地区会加收1元/分钟的信息费,但全国并未统一收取。

  电话订票是一项便民措施,为何借机另外收取高额电话费,春运正是电话订票的高峰,每分钟0.9元数额该是多大,尤其是通过电话又未能订到票,心情又是如何,请网友评说。

  编辑简介:罗瑞明,曾知青下放到国营农场劳动,以后担任过一点小职务,从事办公室工作比较长,大专文化程度,性格坦率直爽,闲来无事写写时评。近年来在有关报纸和网站发表过一些评论。

  (来源: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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