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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吴涛)两男子租船从香港走私废旧电器入境牟利,结果被海关人员人赃并获。市中级法院日前以走私废物罪,分别判处两被告人有期徒刑8个月和2年,并处罚金1万元和2万元。
2011年4月28日,被告人苏珠江与香港人郑某某签订租约,以每月2000元港币的价格租用该船一年,同时苏珠江以月薪人民币2000元雇请了被告人李大兴和苏某某(另案处理)做该船船员。2011年4月29日凌晨3时许,苏珠江、李大兴和苏某某3人驾船从惠东港口出发,于次日凌晨4时许到达香港筲箕湾附近海域。当日早上8时许,苏珠江坐了一艘木船到达筲箕湾码头,发现码头上摆有一堆旧电器,有旧冰箱、旧打印机等品种,便以港币5000元购买了该批旧电器,并雇请香港小木船运载该批旧电器到船边,被告人李大兴和苏某某帮忙从小木船上搬运旧电器到船上。当日中午12时许,船从香港筲箕湾出发,准备返回惠东港口,下午5时20分,该船行驶到青洲附近海域时被海关人员查获。
经鉴定,涉案货物中有303公斤废散热器属于国家限制进口固体废物,其余货物包括废冰箱、废打印机、废计算机及其配件、废显示器等,重量为8467公斤,属于国家禁止进口固体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