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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新闻网讯 西宁市民任先生离婚后,前妻的户口一直没有迁走。如今,任先生再婚,可一个户口簿上不能有“两个老婆”。因此,任先生的现任妻子的户口无法落在他的户口簿上。
任先生十几年前离婚,但他前妻的户口一直没有迁走,十几年来倒也相安无事。可是,最近任先生再婚,他去派出所给现任妻子落户口时却遇到了麻烦。
原来,派出所工作人员告诉他,由于户口簿上已经有一个妻子,就不能再有第二个妻子。任先生向派出所民警解释说,自己十几年前就已经离婚,只是前妻的户口一直没有迁走。民警告诉他,按照规定,只有他前妻的户口迁走,现任妻子的户口才能落在他的户口簿上。
任先生几次找到前妻,要求她尽快将户口迁走。但他的前妻却说,她的户口已经无法落回娘家,又没有其他地方可以落户,她实在没有办法将户口迁出。前妻“鸠占鹊巢”,现任妻子无法落户,这让任先生十分着急,就向本报求助。
1月11日,记者就此事咨询了西宁市公安局户政处。民警告诉记者,按照规定,任先生前妻的户口不迁出,现任妻子的户口确实无法落在他的户口簿上。因此,任先生还是要想办法说服前妻,尽快将户口迁出。如果他的前妻确实无处落户,任先生可以拿着和前期的离婚证以及和现任妻子的结婚证等相关证明文件,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经公安机关调查、审核后,可以先将他前妻的户口从他的户口簿上迁出,并暂时落在派出所的集体户口上,任先生就可以将现任妻子的户口落在自己的户口簿上了。 (作者:袁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