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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深夜遭持刀抢劫 维修工徒手勇擒劫匪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14日 10:0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南方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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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岁女子小文在回出租屋的路上,遭遇年轻男子张某持刀抢劫;路人陈某见义勇为,徒手勇擒劫犯。2011年12月28日,禅城区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指控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元。

  2011年10月4日晚,16岁的张某因为没钱花,产生了抢劫的念头,于是到张槎大富的一间超市里买了把西瓜刀,之后其一直在附近物色作案目标。晚上12时许,张某在大富治保会旁边的公厕附近见到女子小文从厕所出来,边走边打电话。张某便一路尾随,而小文并没有意识到危险临近。尾随了一段路程,张某见到街上行人稀少,便拿出西瓜刀上前实施抢劫。

  小文回忆道:“我当时正在打电话。突然,一名男子从背后用西瓜刀架住我的脖子,让我挂了电话,然后将我手机抢走。之后其又叫我拿钱出来,但我没有。这时我见到附近有一名路人,我就大喊‘救命’。”

  佛山某电脑维修店的员工陈某,当时正在事发巷口等朋友,听到有人呼救,没多想就冲了过去,看见小文正被张某挟持,趁张某防备不及,迅速飞起右脚踢向张某并按住张某持刀的右手,将其压制到墙边,将小文解救了出来。张某竭力顽抗,右手发力想用西瓜刀砍陈某。危急时刻,陈某灵机一动,大声喝到:“我是警察,不要动”。张某被陈某的气势震慑,不敢动弹,陈某趁势夺过西瓜刀并将其按倒在地上。小文从张某的裤袋里找回了自己的手机。随后陈某将张某带到了大富治保会并拨打110报警。

  检察机关认为,张某以暴力方法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因其是未成年,依法应从轻或减轻处罚。检察官表示陈某在关键时刻,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机智勇敢地同犯罪分子搏斗,其见义勇为的精神值得倡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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