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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1月11日电 文化部11日公布了2011年全国文化市场十大案件。这也是文化部连续第五年公布年度十大案件。
入选的2011年全国文化市场十大案件分别为:“2 18”北京鹏翔宏途图书有限公司等单位制售侵权盗版教材教辅案、“12 22”上海廖某等人销售复制侵权音像制品案、江苏省常熟市鲍某某(“MP3音乐网”)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并通过信息网络提供侵权音乐产品案、天津市和平区海河安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违法拆除原太古洋行大楼和福利公司旧址部分建筑案、江苏省盐城市“10 20”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网络游戏经营活动案、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侵犯文字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上海隐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VeryCD电驴)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他人作品案、深圳市快播科技有限公司超范围经营网络游戏案、河南省佛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邀请台湾艺人参加营业性演出活动案及浙江省杭州爵尚科技有限公司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复制其卡拉OK歌曲作品案。
据文化部相关负责人介绍,2011年全国文化市场十大案件是从各地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上报的382件文化市场重大案件中评选出来的,内容涵盖演出、娱乐、文物、图书、音像及网络音乐、网络游戏、网络版权、网络视听等九大市场门类,具有较强的典型示范意义及社会影响力。十大案件中,网络文化市场领域的案件有5起,占到总数的一半;涉及侵犯著作权的案件有8起,占到总数的八成。
据统计,2011年,全国文化市场共出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1224万余人次,受理举报4.8万余件,立案调查6.3万余件,移交案件3504件,办结案件5.7万余件,警告经营单位10.2万家次,罚款19121万余元。案件办理及移送数量显著提高,行政处罚力度持续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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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前十月文化产业
贸易顺差超百亿美元
深圳特区报讯 中国政府网站11日公布的报告指出,据海关统计,2011年1-10月,中国出口文化产品148.5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4.1%;同期,中国进口文化产品11.2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6.2%;实现贸易顺差137.3亿美元。
报告指出,2011年1-10月份,中国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文化产品76.5亿美元,增长38.3%,占同期文化产品出口总值的51.4%。此外,以加工贸易方式出口60.8亿美元,增长11.2%,占40.9%。
值得一提的是,广东省在文化产品出口方面的领先优势十分明显。2011年1-10月,广东出口文化产品61.3亿美元,增长6%,占41.2%,为中国文化产品出口最大省份。
不过,报告同时指出,当前中国文化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尚需加强,文化产品整体质量有待提升;文化产业占中国GDP的比例依然偏低,产业竞争力较弱。报告援引有关资料介绍说,目前世界文化市场上,美国的市场份额占43%,欧盟占34%,日本约占10%,韩国占5%,中国仅占不到4%,这与中国作为一个文明古国的历史地位和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经济规模还很不相称。(钟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