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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强力规范建筑消防设施管理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14日 06:2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大江网-江西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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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龚波华)省政府常务会议日前审议通过《江西省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定》,强力规范建筑消防设施管理工作,规定建筑消防设施存隐患一经发现即可查封,要求全部建筑消防设施应当保证每日至少巡查一次。

  据悉,我省目前多发的火灾形势,与建筑消防设施管理存在着严重缺欠和隐患紧密相关。《规定》要求,建筑物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配置建筑消防设施,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建筑消防设施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应当符合本省消防技术标准。《规定》还明确了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的责任人、范畴等具体内容。建筑消防设施由建筑物的产权单位负责维护管理,或者由产权单位书面委托使用单位、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维护管理。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应当制定并落实值班管理制度,保证24小时两人值班, 全部建筑消防设施应当保证每日至少巡查一次。

  作者:龚波华

责任编辑:魏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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