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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提出完善企业质量档案
建失信企业黑名单并公开
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质量工作。
会议认为,我国质量水平的提高仍然滞后于经济发展,产品、工程等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环境污染、资源浪费仍然比较严重,质量安全特别是食品安全事故时有发生。
会议指出,质量问题不仅是技术和管理问题,更是法治和诚信道德问题。
做好质量工作,一要严格企业质量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对质量安全负首要责任。企业要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管理,做到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经营,严格质量控制、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要严格执行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及应急处理制度,切实履行质量担保责任及缺陷产品召回等法定义务,依法承担质量损害赔偿责任。
二要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制定实施国家重点监管产品目录,完善生产许可、强制性产品认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监管制度。加强对重点产品、重点行业和重点地区的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分析评估。切实抓好生产源头治理,强化市场监督管理。
三要加快质量法治建设。健全质量法律法规,坚持运用法律手段解决质量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等质量违法行为,加大对质量违法行为的刑事司法打击力度。坚决破除地方保护,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四要加强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工作。加快标准体系和检验检测技术保障体系建设,提升标准的先进性、有效性和适用性,提高检验检测能力。
五要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搭建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实现银行、商务、海关、税务、工商、质检、工业、保险、统计等多部门质量信用信息互通与共享。完善企业质量档案和产品质量信用信息记录,建立质量失信“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