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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改嫁台湾
不理前夫“旧债”
法院采取边控措施
逼其“现身”
本报讯(记者 梁爽 实习生 彭梦丽 通讯员 安执)离婚后,本对共同房产有一半产权,但前妻手握12万元卖房款嫁到台湾,人消失的无影无踪,陈先生无奈之下,只得到江岸区法院执行庭申请执行。在对其前妻采取边控措施后,法院终于逼得她现了身。
1994年,陈先生与妻子胡某离婚,当时法院判决二人对之前所居住的一处房产各有一半产权,2个女儿归女方抚养。离婚后,胡某一直在该房中居住,2008年4月,此处房子被拆迁,胡某得了12万拆迁款,并未分给陈先生。
后来,陈先生打听到该处房屋已经拆迁,便想找胡某要回属于自己的6万元拆迁款,却怎么也找不到胡某,通过胡某的家人,陈先生这才得知胡某嫁了个台湾人,已经定居台湾,发动亲戚和朋友找寻无果后,2011年7月,陈先生只得到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法官通过查询胡某的出入境记录了解到,早在1994年,刚离婚的胡某就已经到台湾去了,无法联系,但是基本上每年胡某还会回武汉一次。陈先生称,2011年10月,胡某的大女儿结婚,胡某极有可能回来。法院立即对胡某采取了边控措施,限制其出境。
果不其然,当月胡某果然飞回武汉,看望女儿后,又想“神不知鬼不觉”地回台湾,却在准备出境时被拦下。随后,执行法官找到胡某本人,向她讲明人情法理,胡某终于答应将6万元现金还给陈先生。
昨悉,陈先生已从法院拿回了6万元执行款及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