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2011年河南省检察院不批准逮捕5487人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13日 23:3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大河网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大河网讯 (记者 宋向乐)1月11日上午,河南省第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第三次大会在郑州召开,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蔡宁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蔡宁在报告中指出,2011年河南省检察院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依法不批准逮捕5487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较小的依法不起诉1841人。

  蔡宁说,根据苏栋梅等5位省人大代表建议,在推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刑事和解、附条件不起诉等制度基础上,牵头与省高级法院、省公安厅会签了《关于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实行非羁押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全省检察机关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依法不批准逮捕5487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较小的依法不起诉1841人,

  在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中,正确处理大案与小案的关系,严肃查办大案要案,对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轻微的小案,依法从宽妥善处理。

  在诉讼监督工作中,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违法性质严重的诉讼行为,运用立案监督、追捕追诉和抗诉等手段坚决纠正,对于一般的不规范行为,采取检察建议、联席会议等形式,促进相关部门正确履行职责,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统一。

热词:

  • 批准逮捕
  • 犯罪情节
  • 河南省
  • 社会危害
  • 涉嫌犯罪
  • 查办
  • 刑事案件
  • 起诉
  • 工作报告
  • 高级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