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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老少边穷”再添“病”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13日 21:1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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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世界范围来看,中国目前的高污染企业很多承接自欧美发达国家的“污染大转移”,而如今在国内,也正在经历着相似的过程,中西部欠发达地区承接沿海发达地区的“污染大迁徙”。从国内治污力度看,越是老少边穷地区,监管越松,而哪里监管松,高污染企业就往哪里钻。(1月10日《中国青年报》)

  老少边穷地区因为脱贫心切,加之环境污染对人体健康的伤害具有滞后性,只有经过长期的损害,才能显现环境污染的后果,因此,这些地区对环境污染的容忍度较高,加上有些地方的领导畸形政绩观的驱使,对污染企业进入老少边穷地区,出现了纵容包庇的行为。

  据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1月9日报道的内蒙古托克托“污水湖”污染事件中,号称“世界上最大的抗生素生产企业”的石药集团把污水排放到23公里以外的“污水湖”里,令人不可思议的是,23公里的管道和祸害周围百姓的“污水湖”竟是政府给污染企业“专门量身定做”的。

  老少边穷地区的百姓对污染的容忍度高,或者因为脱贫心切,或者出于对环境污染之害缺乏切身的体验,这些或许还可以理解。然而,作为当地政府领导,却让百姓在“老少边穷”之外,再给他们添上一个“病”字,不仅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良心上又于心何忍?

  老少边穷地区不仅百姓相对贫困,医疗条件欠缺,而且生态环境脆弱,经不起“先污染,后治理”的折腾。对于污染企业的迁往老少边穷地区之风,我们不仅要强化对污染企业的法治化管理,加大处罚力度,更要对地方领导强化责任追究。作为地方领导一把手,不仅作为环境染污第一责任人,更要把住引进企业的门槛。唯有如此,才能让老少边穷地区的百姓脱“贫”但不添“病”。(金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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